近日,一则“有关方面正在考虑进一步下调存量房贷利率”的报道迅速发酵,与近期民众的呼声不谋而合。
自“517新政”实施以来,多数城市积极做出响应,通过取消或大幅度降低房贷利率下限的方式,有效促进了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。
与此同时,随着LPR(贷款市场报价利率)的多次下调,新增房贷与存量房贷之间的利差问题日渐凸显,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。
所以,困扰存量房人的,莫过于部分地区新增房贷利率已降至3%下方,而存量房贷利率却仍在4%以上。
若下调存量房贷利率,则能大幅减轻存量房人的负担。以贷款100万元、等额本息还款为例,利率若减少70基点,每月能减少利息支出约400元。
首先,它能够显著减轻存量房人的经济负担,提升居民消费能力,进而促进消费市场的复苏与经济增长。
其次,这一举措顺应了民意,有助于增强民众对未来经济向好的信心,其价值难以用金钱衡量。
从实际效果来看,过去一年中,存量房贷利率的下调已为借款人节省了大量利息支出,有效遏制了提前还贷潮,为金融市场的稳定发展奠定了基础。
然而,降低存量房贷利率并非没有代价。对于银行而言,这一举措无疑将对其盈利能力构成严峻挑战。
当前,商业银行净息差已降至历史低位,若再进一步下调存量房贷利率,将加剧银行的盈利压力。特别是对那些按揭贷款占比较高的国有大行而言,其营收和利润已然浮现了同比负增长,再承受存量房贷利率下调的冲击,无疑将雪上加霜。
一方面,监督管理的机构希望能够通过降低存量房贷利率来刺激消费、稳定经济;另一方面,银行则需权衡息差收窄与资产余额减少之间的利弊关系。
是保息差以维护短期利润,还是保余额以稳定长期资产质量?这不仅是银行需要面对的问题,也是监督管理的机构在制定政策时需要最大限度地考虑的因素。
在平衡居民诉求与银行利润的同时,还需要充分的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,鼓励和支持银行依据市场情况自主调整贷款利率。同时,监管部门也应加强监管和引导,确保贷款利率的调整既符合市场规律又有利于经济的稳定发展。
总之,降低存量房贷利率是一个复杂而敏感的问题,其背后涉及到多方面的利益博弈和政策考量。未来能否实现,还需我们拭目以待。